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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取得初步成效 行政执法更透明更公正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2019年5月起,我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推行一年多来,取得初步成效,各部门执法形象不断改善,执法争议有效减少,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全透明,我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省、市实施方案要求,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本单位基本信息、岗位职责、执法机构、清单、依据和执法程序等事前信息,并按照时间期限及时公开本单位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后信息。2019年5月至今,全市已开户执法主体数量为353户,公示行政检查案件5007宗、行政处罚案件3787宗、行政强制案件133宗、行政许可案件45440宗、行政征收案件461宗。此外,市、县(市、区)、镇三级所有行政执法主体也如期完成了2019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

  在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做到执法过程留痕可回溯。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执法部门共购置执法记录仪4255部,自2019年5月1日起,全市共有2600多宗行政执法案件采取了音像记录。除音像“留痕”外,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也进一步规范,实现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从2019年10月开始,我市开展了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市范围内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已经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文书格式不标准、文字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对查出的问题,要求执法主体予以整改。

  在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本单位的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了本单位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各部门积极配强法制审核人员,将本单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部分基层单位法制审核专业人员数量不足,则发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法制审核工作。(记者丘佳溢 通讯员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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