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新闻中心 > 时政要闻 >
我市4县(市、区)2单位3个人 获省双拥模范命名表彰

  昨日,全省退役军人工作暨省双拥模范命名表彰大会在广州举行,我市4个县(市、区)、2个单位和3个人获表彰。大会还为受命名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颁发牌匾、证书,梅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张爱军,梅州军分区司令员段见云代表梅州在广州领奖。

  据了解,兴宁市、蕉岭县、五华县、梅县区获评“省双拥模范城(县)”;梅州市卫生健康局、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民政府获评“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梅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叶桂杰、平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股长潘佛扬、广东代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名瑯获评“省爱国拥军模范”。(记者丘佳溢 通讯员郑志尚 邓慈玲)

 


扫描关注梅州共青团微信

粤公网安备 441402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