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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上下联动防控森林火灾 层层压实责任 守好山管住火

  近期我市持续干旱少雨,加上春节元宵期间,扫墓祭祖、燃放烟花爆竹等民俗活动用火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据了解,目前我市县、镇、村各级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全面加强护林巡查,高密度、全天候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市林业局提醒广大市民,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倡导文明祭祀,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加大巡查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面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态势,兴宁市永和镇全面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网格化管理责任,在重要路口、重点区域设卡设点,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收缴,防止火种被带进山;同时增派防护力量,切实落实镇、村干部及护林员管理责任。

  春节元宵期间,金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不少群众会有上山祭祖的习惯。“例如金丰村,该村不止游客较多,也有不少市民前往报恩福地祭祀。我们在各进村、进山路口均设有防火检查点。工作人员对每一进山车辆进行登记并发放宣传单,对祭祀物品也会逐一进行检查,严禁携带火种上山,做到文明祭祀。”金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展晖说道。

  广泛宣传动员,签订防火责任书

  五华县长布镇党委副书记罗善文告诉记者,该镇主要领导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制度,压实属地领导责任,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到岗。“我们针对党员干部、农户个人、特殊人群、企业和宗教法人等不同人群签订各类责任书,通过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护林员包山头,划区分片、逐村逐户到点入户与村民签订防火责任状,并与精神障碍患者、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监护人签订承诺书,做到人人防火,层层落实责任。”罗善文说道。

  “赏灯是兴宁市地方民俗之一,按往年惯例,年初九开始便陆续有老百姓开始赏灯。”兴宁市永和镇党委副书记李维坚向记者介绍道,为严格遏制村民在赏灯过程中因违规用火而引发森林火灾,永和镇各级相关部门已提前组织人力对每家每户有无添新丁开展摸底调查,并逐一入户进行森林防火宣传,与村民签订不在野外用火承诺书。

  林业部门:严禁野外用火,违者承担法律责任

  据了解,从近期我市森林火灾的成因看,祭祀用火、农事用火、精神障碍患者玩火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为此,市林业局提醒广大市民,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倡导文明祭祀,提高防火意识,时刻防范森林火灾,如因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记者侯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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