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市校内课后服务要实现两个全覆盖,即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校内课后服务时间推行“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包括早、午餐,午休及下午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个学时。
《意见》要求,校内课后服务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需求的学生参加。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以财政投入为主,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内容,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地方,可采取政府、学校和家长共同合理分担的方式。
《意见》提出,校内课后服务时间推行“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包括早、午餐,午休及下午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个学时,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意见》明确,校内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职工承担,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提供,也可购买第三方机构的非学科类优质课程。学校不得把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同时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课程辅导。
服务经费从何而来?根据《意见》,校内课后服务可通过财政补贴、家长承担、社会资助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经费来源,鼓励各县(市、区)财政落实财政补贴,对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学校给予适当补助,减轻学校和家长压力。
记者了解到,2019年春季,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要求,我市在各县(市、区)选取了部分城区学校开展试点工作。各试点学校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服务内容不仅有基础托管服务,还有个性化素质提升课程。截至2021年7月9日,我市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覆盖率为61%,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覆盖率为25.1%,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覆盖率为32.7%,这为未来我市全面铺开课后服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记者吴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