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改革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至明年3月将在全省三级法院培育100个改革项目,我市有3个项目入选。
据了解,改革培育计划共涉及5大类,包括惠民司法改革、服务“双区”“两个合作区”建设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公正高效诉讼制度改革,共100个项目。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中心一基地”、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兴宁市人民法院建立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机制、蕉岭县人民法院探索山区农村执行新模式3个项目入选。
“三中心一基地”通过全面建设诉讼服务中心、调解中心、速裁中心及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突出精准性、协同性和实效性,推动深化“分调裁审”改革,加强诉调对接。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机制旨在通过合理配置解纷资源,构建行政争议“诉前、诉中、诉后”全程协调解纷体系,以建立层级协调机制、多元参与协调机制,采取灵活协调方式,争取30%以上的行政争议通过调解实现实质性化解。探索山区农村执行新模式将围绕山区农村执行痛点、堵点、难点、盲点,探索实行执行工作警务化、建立“法院+乡镇综合执法队”、完善“失信+舆论”双惩戒长效机制等,打造粤东西北地区具有鲜明山区法院特色的执行模式。(记者郑炜梅 通讯员巫乐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