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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城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印发,决定在梅州城区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切实提高梅州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近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召开,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二十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精神,审议有关改革方案,听取有关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马正勇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庆利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特别是要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会议精神,在科技体制创新、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高政府监管效能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完善我市的科技奖励制度,提高对企业科技创新补助的精准性;要推进政策“瘦身”,实现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把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聚焦到实体经济发展上来,全面激发内生动力,推进苏区加快振兴、走向共同富裕。

  会议强调,要对标顶层设计抓好改革,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按照市第八次党代会作出的部署安排,聚焦聚力发展实体经济,转变发展思想、发展观念,大胆改革发展模式、发展方法,敢于深入“无人区”“深水区”,持续向深化改革开放要动力要空间、要效益要质量,以实体经济的长足发展、共同富裕的扎实推进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要积极主动作为,对照中央、省委的改革要求,结合梅州实际、百姓呼声和市场力量,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客家先辈“下南洋”敢闯敢试的精神,围绕“痛点”“堵点”问题抓好改革攻坚,力争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领域推出管用的改革措施,激发市场主体、广大群众推动梅州苏区加快发展、共同富裕的活力和动力。

  会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改革担当,增强改革的锐气勇气,改变习惯做法和惯性思维,该拍板就要敢于拍板,把改革责任放在心里、扛在肩上,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员,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记者罗诚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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