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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3个工作方案明确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日,我市印发《梅州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梅州市2023年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梅州市2023年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以下均简称《方案》),明确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按照省下达的任务目标,《方案》要求,2023年梅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QI达标率)达到97.7%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3.8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污染物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并力争有所改善。消除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评价保持全省前列。同时,《方案》提出了开展重点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减排行动、强化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提升面源精细化管控水平、开展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开展大气污染应对能力提升行动等五方面重点工作。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方案》要求,2023年,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全市16个地表水省考(含8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比例100%、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93.7%,30个市考(含16个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6.7%,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与潮州交界的国考韩江赤凤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考核目标要求;省考断面所在水体重要一级支流力争消除劣Ⅴ类;梅州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得到巩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比2022年有所提升,韩江、梅江、汀江、石窟河、程江等重要河流基本生态流量保证率达90%以上。同时,《方案》提出了巩固提升省考断面达标成效、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稳步推进重要江河湖库和源头水保护、持续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工业污染防治、进一步强化船舶港口污染治理、系统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打造美丽河湖典范、强化水资源保障、推进河湖水生态修复等12项重点任务。

  为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方案》要求,到2023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1%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环境区域点位Ⅴ类比例不高于2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纳入省市监管清单的4个农村黑臭水体完成整治,新增完成105个农村环境整治任务。重点工作包括系统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稳步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稳步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深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方面。(记者江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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