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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乡镇实体化“大团委”直属团组织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乡镇实体化“大团委”直属团组织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

按照《关于集中开展乡镇实体化“大团委”直属团组织数据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团中央于20121211日至21日对我省开展了第二轮数据抽查,对直属团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电话访问,对始终无人接听和关机的样本进行了补抽和访问。全省数据抽查准确率为84.5%,其中我市部分县因抽查数据失真率较高被团中央点名。根椐团省委领导作出的“宁可建团数据少,也应百分之百确保数据真实”的重要指示,团梅州市委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县(市、区)团委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迅速开展全面自查工作,要求全市每个乡镇在2013110日前组织人力对每个直属团组织负责人核实基本情况(包括团支部名称、成立时间、担任何种职务,团员人数等等),进行一次“地毯式”自查工作。

二是一经发现失真、错误样本,由县级团委督促各镇落实整改,务必在112日前删除失真样本,并及时更新电脑台帐。团市委将加大数据核查工作,对数据失真较严重的县、镇团委,将如实通报给本县分管领导和县委组织部。

三是已建立起来的直属团组织要结合青年需求和当前热点,扎实开展团日活动,实现“建活并举”目标。

鉴于我市核查形势较为严峻,请各县(市、区)团委务必高度重视,团委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督促落实,扎实认真做好数据核查工作,并将反馈函回执于110日前经团委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后传真至2251168

 

人:谢锋辉 

联系电话:2254110

 

附件:数据核查工作反馈函回执

 

 

共青团梅州市委员会

2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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