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姗姗)为推动青年文明号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共青团为党育人、服务大局中更好发挥作用、作出更大贡献,共青团中央日前修订《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系统各行业团组织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自1994年启动实施。1995年8月,共青团中央印发《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试行办法》,并于2011年、2016年进行两次修订。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青年文明号活动的覆盖领域不断拓展、管理主体更加多元,青年文明号工作也面临品牌活力焕发不足、功能作用彰显不够等问题。面对新的历史发展机遇和时代发展要求,修订完善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对于深化团的改革,促进青年文明号工作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潜力、更加凸显育人作用和品牌效应等具有重要意义。
《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和标准、创建要求和措施、评选原则和程序、命名认定和激励、管理规范和要求、监督检查和惩戒、标识规范和使用等方面内容。主要体现为:一是进一步强调政治属性,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青年文明号集体基本标准之一,增强创建工作的政治性。二是进一步明确基本定位和工作导向,从注重结果性的“评比表彰”向过程性的“创建达标”转变,系统梳理创建措施,优化创建流程,增强创建工作的操作性。三是进一步完善评选原则和工作程序,引入特别推荐机制,推行星级认定制,注重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与其他“青”字号品牌工作融合发展,提出组织机构落实“五个一”工作任务等,增强创建工作的系统性。四是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结合星级认定制要求,明确提出警告提醒、调整星级、撤销称号三种惩戒方式,完善标识规范与使用,增强创建工作的规范性。
下一步,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将重点推动完善各行业系统细化创建标准,努力形成以《管理办法》为纲,政务服务、窗口单位、一线岗位、公益机构等若干大类管理细则为目,各成员单位创建标准为基础的全国青年文明号行业标准体系,充分发挥制度机制的驱动优势,引领各级各类青年文明号集体投身新时代青年岗位建功行动,以扎实的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断贡献智慧和力量。